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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成立专门的城镇化建设业务推进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二是进一步深化与当地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等职能部门的密切合作,推动与各市(区)、县政府部门的合作,准确对接重点项目。三是加强市场调研,深入了解所在区域规划及建设任务,研究制定市场对接方案。四是组建任务型服务团队,加快城镇化建设贷款项目授信申报进度。对于成熟项目,优先完成准入、授信申报等;对于大额授信需求,创新运用信贷类理财产品等直接融资方式,尽快解决项目融资需求。五是根据城乡统筹建设进程,合理规划网点布设,增设县、镇对公业务网点,并提供负债、个人、投行等业务的全方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