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金融消保专栏
引言:金融产品日益渗入老百姓日常生活,银行与消费者的关系日益密切。银行在想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但要注重贴近顾客需求,也必须合规有序,遵守章程,于此同时,作为消费者也应当给予银行更多的理解。
一、案例背景
黄女士到漳州A银行查询其去世丈夫的账户信息,A银行要求客户提供财产继承权等相关材料,认为自己只是查询,并非支取,为何不可?后A银行根据黄女士携带公证处开立的查询书等手续,为其提供了账户历史明细,但无显示交易对手全称(仅显示为漳州**公司)。2019年10月,黄女士以A银行没有满足其需要有交易对手全称的需求为由,前往漳州市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漳州消保中心)投诉,请求快速处理。
二、处理情况
1.调处调查。漳州消保中心了解到投诉人需要有交易对手全称的账户明细,目的在于从中了解是哪一家公司向其丈夫发放工资(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以此向雇主索赔。而A银行由于网点前台系统流程限制,提供的账户明细却没有交易对手全称。
因向雇主索赔有时间限制,故黄女士急于需要有交易对手全称的账户明细。若A银行提供了,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2.调处过程及结果。在立即转办被诉主体单位的同时,漳州消保中心工作人员直接联系打电话该网点主管,希望A银行急客户之所急,满足客户所需,并提醒她可能是前台受权限限制。经提醒,A银行向上级申请,通过后台打印盖章,快速解决了问题。
三、案例启示
本案之所以能够快速圆满解决,主要基于以下三点:
一是找准问题症结。黄女士急需有交易对手全称的账户明细与A银行前台受权限限制一时无法提供的矛盾,是导致纠纷投诉的原因所在。消保中心工作人员了解A银行系统流程限制,及时向A银行网点主管建议迅速向上级申请权限,从而使客户痛点得以快速消除。
二是简化办事流程。消保中心不拘泥于转办流程,特事特办,成功化解了一起潜在的投诉。
三是消除双方误解。黄女士起初曾一度质疑A银行工作人员与雇主单位有勾结而不故意提供,为此,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向黄女士解释说明,银行内控管理严格规范,客户信息保密是基本从业要求,从而消除了黄女士误解。事后,黄女士对A银行和漳州消保中心办事效率表示满意。
结语:第一时间快速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是有效预防和减少消费投诉的关键所在,是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消费生态的重要基础,离不开金融机构、消费者与第三方非诉调处组织的共同努力。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尽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主动性,积极回应消费者的合理期待。另一方面,消费者给予金融部门工作充分理解,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理性维权。此外,作为具有公益性质的第三方非诉调解组织,消保中心则应当秉承“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用心服务,履职尽责调处,让第三方平台的优势作用更加显现,
(漳州市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