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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福建省分行为我省原中央苏区县和扶贫开发重点县提供“融资”与“融智”相结合的金融服务
发布日期:2013-10-10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国开行福建省分行坚持“政府热点,雪中送炭”的服务理念,坚持“规划先行、融资推动、市场建设”的原则,探索创新独特的金融服务模式,为我省原中央苏区县和扶贫开发重点县提供“融资”与“融智”相结合的金融服务。

一是逐县培育、规范、发展融资主体,推动投融资市场建设和机制建设。结合福建省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实际,从2003年起以“直对县”方式,与41个原中央苏区县和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建立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逐县搭建融资主体,推动县域融资主体规范发展。探索形成了支持林业中小企业和林农发展的“永安模式”、支持女子创业的“沙县模式”等贷款新模式,将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和开发性金融的融资优势相结合,推动地方政府整合资源,促进信用建设、市场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是为完善县域基础设施、发展县域经济提供大额、持续、长期的融资支持。积极争取总行对原中央苏区县和扶贫开发重点县出台扶持政策,在贷款期限、利率等信贷政策上予以倾斜。截至20138月末,共为上述县域发放贷款415.06亿元,贷款余额200.27亿元,并保持贷款本息回收率100%,重点支持道路等基础设施、抗灾救灾、环境保护、旅游、现代农业等领域项目建设。

三是坚持规划先行,为原中央苏区县和扶贫开发重点县提供“融智”服务。联合江西、广东分行编制《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系统性融资规划》;邀请其中22个县政府领导参加总行举办为期7天的“开发性金融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研讨会暨培训班”;向长汀等县域派驻6名村镇挂职干部,推动村镇规划工作,促进规划项目落地。

四是做好长汀县对口帮扶工作,以点带面探索新的融资模式和方法。参与支持长汀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向长汀县提供规划合作贷款2000万元;指导协助长汀县政府整合各类融资平台,打造符合融资要求的借款主体。截至20138月底,共向长汀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基础设施、中小企业等项目发放贷款4.09亿元;积极推进长汀县荣丰水库、大同镇罗坊地块土地收储、稀土工业园基础设施、金龙稀土公司钕硼矿等项目,预计为上述项目提供贷款15亿元。

(国开行福建省分行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