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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13】432号),批准福建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和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外的有价证券投资”三项新业务。
新增上述三项业务后,该公司的业务范围将扩大至完整12项。业务范围的拓宽可进一步优化财务公司“服务集团、服务成员单位”的基础功能,开辟金融服务的新领域,扩大公司的服务空间;可进一步强化财务公司的中间业务收入,促使财务公司积极开拓新业务,激发研究创新能力,提升财务公司业务的整体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