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产品介绍】
小企业保证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的,由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
【适用对象】
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业务特点】
1、准入门槛低。采用保证方式,不需提供抵质押物。
2、贷款速度快。提供快速审批通道,手续简便,方便快捷。
3、还款方式多。可选择按季、按月等多种还款方式。
【贷款条件】
1、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2、借款计划、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且不得超出其经营范围;
3、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特殊行业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文件;
4、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
5、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能够提供我行(社)认可的保证人;
7、在我行(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
8、我行(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特许经营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验资报告;
3、经工商部门或相关部门确认或我行(社)核实的公司章程、联营协议、合作合同;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贷款的有关决议、授权书;
6、前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和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7、保证人相关资料;
8、我行(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要求以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当地营业网点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