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发布日期:2013-05-14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产品介绍】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为质押的贷款

【适用对象】

合法持有《商标注册证》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

贷款额度

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商标评估价值的30%

贷款期限

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含展期),且贷款到期日应在商标专用权有效期满 6个月前

【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资信状况良好,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2、申请质押的商标应为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并取得经国家商标局依法核定的《商标注册证》;

3我行(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人(企业)须提供已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贷款卡,以及公司章程、财务报表、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出具的为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函等;

4、拟质押的《商标注册证》及相关材料

5、我行(社)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要求以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当地营业网点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