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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福建省分行开办小额外保内贷业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4-01-23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资本项目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3年11月1日发布通知,决定在广东、浙江、福建和深圳四地开展小额外保内贷业务试点。交行福建省分行充分利用该优惠政策,加强国际金融合作,创新信贷产品,开拓业务市场,积极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截至2014年1月6日,福建省分行已成功运用该政策为客户办理境外个人担保项下贷款合计1442万元。

据悉,“小额外保内贷”是指在境外机构或个人提供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等)的条件下,境内企业从境内金融机构取得一定金额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额度。试点政策实施后,闽省企业(不含厦门)可办理外保内贷项下总额达5000万元人民币、未偿还贷款余额不超过企业上年末净资产的本外币贷款,且不受外债指标控制和逐笔审批的政策限制。该项试点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扩宽融资渠道,解决企业因境内担保不足而无法获得融资的难题,尤其是有外资和外贸背景的中资企业,可由其境外关联方提供担保,从而获取相应授信。

(交行福建省分行 征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