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妇女创业小额贷款
发布日期:2013-05-14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产品简介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是充分发挥我行融资优势与妇联的组织优势,为实体经济中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业、就业提供贷款支持的模式。

信贷政策

    1.贷款对象及用途:经组织平台、担保平台、公示平台认可的妇女创业、就业企业,重点支持女企业家经营的农林牧渔业、制造业等实体经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用于最终用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也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2.贷款额度:对最终用款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800万元(含),对个人贷款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3.贷款期限:根据用款人实际需求确定,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不超过1年(含),固定资产贷款原则上不超过5年(含)。

4.信用结构:由担保公司(担保平台)或有实力的第三方企业提供保证担保,或由第三方企业提供抵质押担保。

产品流程

以地方妇联为组织平台,由妇联牵头,选择当地有实力的女企业家发起设立统贷平台公司,承担统借统还责任。当地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人员组建贷款评议委员会(公示平台),对拟申请贷款的企业或个人开展民主评议。通过民主评议后按批次推荐给开发银行,由开发银行开展自主评审,并报分行贷款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议的即可签订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