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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社治行 强化合规经营——省联社出台依法治社(行)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5-01-30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省联社制订《福建省农信系统依法治社(行)合规经营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方式,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理,合规经营。

立足我省农信系统法治建设实际,《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社(行)的目标,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两个明显提高”,即员工法律素养和合规意识明显提高;机构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意见》提出,将从7个方面着手,力争实现这一目标:

一要建章立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既要建立并完善制度,实现所有的业务必须有制度依据,有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靠制度管理、以规则办事、按流程执行、凭标准奖惩”,还要对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整合,并定期不定期进行制度“后评价”,对制度与上位法,制度与行业、监管规定,制度之间冲突矛盾,以及制度是否适应业务变化,经常“回头看”,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

二要依法决策。在法人治理框架下,建立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要建立决策规则流程,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要要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落实决策制约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风险金制度和不良资产挂钩考核制度。

三要依法经营。要将依法治社(行)落实到各项经营及其全流程,强化依法合规经营理念,依法行事、按章办事、合规经营,在业务准入上,做到风控落实、制度完备、内控严密、流程明确;在业务营销上,做到产品定价合理、注意信息保密,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在业务操作上,要强化操作规范和制度约束力,建立员工合规操作与违规行为考评问责机制,防范操作风险;在信息披露上,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适度披露,确保披露的内容真实、形式合法、程序合规。

四要依法监督。要构建多维监督体系、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落实监督问责与追究。“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五要完善机制。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在员工录用上,积极引进法律人才;干部晋升上,把法治素养作为重要考察因素;在高管考核上,把法治成效作为重要内容。要抓好普法工作,将法律学习纳入日常学习中,建立法律学习培训长效机制,通过法律培训、以考促学等方式,提升法律学习力度。

六要建设文化。加强全员合规意识培育,践行合规创造价值理念。要通过学习、培训、教育、考试、检查等举措努力提升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做到努力学规、充分知规、由衷敬规、严格依规、自觉守规、决不违规。积极营造合规操作、合规经营的文化氛围。

七要党建保障。开展依法治社(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基本指针,要充分发挥系统党委作用,加强系统党建工作,加强各行社党委班子建设,发挥纪委对党规党纪执行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意见》要求,各行社要将推进依法治社(行)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以德治社(行)相结合,成立依法治社(行)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部门,配备必要的资源,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细则。同时要狠抓制度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工作落实。

(省农信社风险合规处  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