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金融服务专题

福建银监局圆满完成2013年度村镇银行组建工作目标
发布日期:2014-01-27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按照2013年2月21日全省村镇银行组建工作会议精神,福建银监局多措并举,保质、高效推进村镇银行组建工作, 截至2013年12月26日,已全面完成22家村镇银行组建工作。至此,我省村镇银行机构数量达34家,覆盖全省58%县域,标志着福建省“十二五”期间“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工程”取得实质性成果。

福建银监局把村镇银行组建纳入“引银入闽”工程,作为健全县域金融组织体系、强化县域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举措。一是抓特殊政策争取。先后向银监会争取了原中央苏区县“参西”政策、泉州金改区优惠政策和宁德集中连片困难县特殊挂钩政策,破解我省在村镇银行组建中“东西挂钩”比例过大的难题。二是抓组建工作对接。2013年春节刚开假即组织召开村镇银行组建全省推进会,进行组建总动员;制定《推进村镇银行组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村镇银行组建工作目标、实施步骤、注意事项、各方职责和工作安排。三是抓参考文本编制。组织力量编制村镇银行筹建和开业的全部66份申报材料参考文本,帮助各主发起行高效、规范地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开辟市场准入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四是抓困难调查研究。联合省金融办赴4个地区、8个县开展调研,上报《关于加快我省村镇银行发展的若干建议》,并在调研基础上代省政府拟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村镇银行组建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共包含6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为村镇银行的组建与发展争取到多项扶持政策。五是抓进度督导把关。建立村镇银行组建进展周报、月报和季报制度,督导推进组建工作,要求注重把好六关,即选址关、股东关、选人关、时间关、风险关和宣传关。及时制止某些地区在组建村镇银行过程中不符合监管政策的错误做法。

已开业村镇银行的经营发展有了良好的开端。主要成效体现在:

(一)支农支小作用突出。多数村镇银行市场定位准确,利用天然优势和服务便利,将信贷资金主要投向当地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已成为县域支农支小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份。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三农”服务产品方式,着力满足日益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截至2013年三季度末,辖内村镇银行小微企业及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31.78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1.24%;涉农贷款余额为30.88亿元,占各项贷款的88.66%。    

(二)良性发展态势形成。已开业的村镇银行按照简洁、高效原则建立公司治理架构,制定基本的内控制度,配备相关的岗位人员。立足当地县域经济,业务规模逐步扩大,资金实力持续增强,社会认知度也在不断提升。截至2013年三季度末,我省村镇银行资产总额54.1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7.8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4.83亿元;不良贷款余额901万元,不良贷款率0.26%;所有者权益13.13亿元,资本充足率38.54%,拨备覆盖率844%,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150%,流动性比率68%,均达到监管要求。

(三)筑渠引水初显成效。我省村镇银行组建工作注重广泛接触和充分沟通,目前共吸引16家(省内外各8家)主发起行在我省设立村镇银行,“筑渠引水”成效显现:一是吸收大量民间资本,遴选270多家优秀民营企业投资入股村镇银行,吸收产业资本10.50亿元,增强村镇银行抗风险能力;二是引入主发起行资本金,增强村镇银行支农实力。已开业的29家村镇银行总注册资本24.36亿元,其中引进省外法人银行业机构资本金7.52亿元;三是引入省外主发起行同业存款13.76亿元。多渠道引入各类资金,为我省县域“三农”和小微企业的生产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四)鲶鱼效应开始显现。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仅是为当地提供金融服务,更重要的是发挥“鲶鱼效应”,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充分竞争,提升整体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面对村镇银行新颖的经营模式和有效的竞争手段,当地银行业机构感到“狼”真的来了,纷纷采取网点改造、员工培训、创新产品、简化手续等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福建银监局农金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