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行---“组合宝”贷款
发布日期:2013-05-14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产品介绍】

“组合宝”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根据企业或个人的申请,以抵押、质押、保证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提供担保的贷款

【适用对象】

能够提供符合规定的抵(质)押物、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业务特点】

1、担保多样。可选择“抵押+保证”、“质押+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组合方式。

2、额度提高。授信额度最高可达到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10%

3、期限灵活。根据贷款用途、资金回收周期及抵、质押物情况灵活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资信状况良好,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2、能够提供符合担保条件的抵(质)押物、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

3我行(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人(企业)须提供已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贷款卡,以及公司章程、财务报表、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4贷款担保相关证明资料

5、我行(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要求以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当地营业网点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