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产品介绍】
小企业信用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基于小企业信誉发放的贷款。
【适用对象】
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业务特点】
1、免担保。基于小微企业信誉发放贷款,无需担保。
2、贷款快。设立小微企业贷款“绿色通道”,快速审批、放款。
3、利率低。实行优惠利率,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4、还款灵活。可选择按季、按月等多种还款方式。
【贷款条件】
1、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2、借款计划、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且不超出其经营范围;
3、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特殊行业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文件;
4、已开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5、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达AAA级;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近3年内无不重大良信用记录;
7、具有比较健全的企业财务制度,资产负债率低于50%;
8、在我行(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
9、我行(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特许经营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验资报告;
3、经工商部门或相关部门确认或我行(社)核实的公司章程、联营协议、合作合同;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贷款的有关决议、授权书;
6、前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和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7、我行(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要求以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当地营业网点规定为准。